【歷史沿革】
知府名圳民建祠 總督贈匾升廟祀
曹公廟的前身名「曹公祠」,是清朝鳳山縣民為追頌曹公開圳之功德偉業,於咸豐10年(1860)在鳳儀書院東側建祠,並於其農曆九月二十六日誕辰時召戲班演戲、祭祀,此外並捐「正德厚生」匾額於祠內。根據光緒二十年盧德嘉彙纂『鳳山縣采訪冊』的記載:「曹公祠,在鳳儀書院頭門內左畔,屋四間(祀前邑侯曹公諱謹,字懷樸,河南人,丁卯解元),咸豐十年闔邑士民建。」
日治時期,由於鳳儀書院成為衛戍醫院分院,曹公祠因而傾圮,明治33年(1900),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出巡鳳山,盛讚曹公圳工程,贈金為倡,遂於現址捐地並得地方人士醵資重建曹公祠。至大正2年(1913)總督佐久間左馬太又再修建,並贈「曹公祠」匾一方,改訂國曆11月1日為曹公誕辰紀念日, 每逢誕期設酒醴遙祭。
光復後,民國35、56、78年數經高雄農田水利會重新修建。現存祿位牌上書:【前任鳳山縣知縣丁卯解元懷樸曹公諱謹祿位】。 至民國81年11月,地方人士因認為曹公興建水利有功,祈求玉皇上帝降旨恩准雕塑金身,並將曹公祠升格為「曹公廟」。
【奉祀神明】
一脈廉泉滋鳳邑 千秋德澤稱循吏
主神曹公,原名瑾後改謹,字懷樸,清朝河南省河內縣人,乾隆51年(1786)生,道光29年(1849)卒,享年63歲。幼年失怙,由慈母撫育成人,21歲時參加嘉慶12年(1807,歲次丁卯)鄉試高中「解元 」。後經三次會試均落榜,以「大挑」一等,簽發河北省平山縣為試用知縣,時年30歲。此後至道光16年(1836),歷30年間輾轉於河北、福建等地任知縣,政績表現不俗。
在台期間:道光17年(1837)正月蒞任鳳山縣知縣,21年(1841)離任陞淡水廳同知,至道光25年(1845),告病辭官返鄉,在台約9年期間。曹公在鳳山知縣任內,開圳灌溉、增建城樓、構築砲台、重濬蓮池潭。尤以築圳偉功,台灣知府熊一本乃命圳名為「曹公圳」。在淡水廳同知任內,戍守海疆擒夷立功、平息械鬥緝捕海盜,興文教,崇實學,捐建學海書院。誠如「曹公圳記」碑文中說:得俗吏百,不如得才吏一;得才吏百,又不如得賢吏一,曹公之開圳德澤於後世,可謂一循吏也。
配祀神明:福德正神、註生娘娘。
【歷史文物】
「正德厚生」匾:咸豐10年,歲次庚申闔邑士庶敬立。
「曹公祠」匾:大正2年(1913)台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贈。
【廟會慶典】
曹公誕辰是國曆十一月一日。
地址:高雄市鳳山區鳳崗里曹公路25之3號
電話:(07)743-4462
資料來源: 神 氣 佛 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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